|
用户名:爱我久久 笔名:爱我久久 地区: 行业:其他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1968年的血色浪漫
一部名为《血色浪漫》的长篇小说,在没有做任何宣传的情况下,已加印了几次。随着同名电视剧在全国各地的播出,小说《血色浪漫》正在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血色浪漫》写的是经历过"文革"的一代年青人的成长。钟跃民、袁军、张海洋、李奎勇等一群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伴随"文革"的开始,命运也随之改变。在混乱而血腥的京城,他们从属于不同的派别,他们可以为了一句话而杀人,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那个时代结束了,他们经历了下乡插队、参军、回城、下岗、经商,每个人都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上,他们的灵魂却再也回不到从前,生命中有些痕迹是擦抹不去的———钟跃民背上行囊,远走大西北......
到目前为止,评论家、书评者、媒介还没有过多注意到这本小说。而在另外一些场合,《血色浪漫》正以口口相传的古老方式扩大着影响。
2000年,都梁以长篇小说《亮剑》一炮打响文坛。当时,书稿令审稿的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眼前一亮。小说的语言、内容以及故事结构都让他耳目一新。更让他不可思议的是这居然出自非专业作家之手。
记者:据说你和文学的结缘是因为打赌,你将视野范围内的小说数落了个遍,朋友激你:这个不行,那个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你就用八个月的时间写出了《亮剑》。是这样吗?
都梁:我和朋友们打的那个赌确有其事,很多媒体已经介绍过了,这的确是我和文学结缘的原因。
记者:一不小心成了作家,你自己怎么看待这个职业?
都梁:我对文学的态度是,小说未必要"文以载道",一个普通人写了一篇小说,首先是他喜欢以写作为生的生活方式,就像一个厨师打算以炒菜为谋生手段一样,不过是谋生方式不同而导致出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如果你在谋生的过程中又生出一些自认为是伟大的抱负,想去教化社会,当什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就有点儿吓人了。因为很多人一辈子也不看一本小说,精神世界像沙漠一样贫瘠,只对作用于感官的享受感兴趣,这也并没有妨碍他们度过愉快的一生。看来人们只要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准则,你愿意寻个什么样的活法完全是自己的事,用不着别人去教化,作家干嘛要赶着去当人家"灵魂的工程师"?因此,我不过是给我的读者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特殊年代的故事,仅此而已。如果有些读者看了我的书,有了深刻的感悟或引起什么联想,那我恭喜您,这说明您的悟性很好,也许您本来就是个极有天分的人,根本不是出于我作品的教化。
记者:《血色浪漫》这个故事很好看,尽管50多万字,30年的时间跨度,读起来却一点也不累,你是怎么想到写这部小说的,单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吗?
都梁:我是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写小说无非是从自己经历过的历史中去寻找素材。前些年的一天,我在街上碰见一个三十年没见的朋友,这老兄已是两杠四星的大校了,我们找了个茶馆叙旧,结果我发现他已经完全不是当年那个少年了,当年他早上出门忘了什么也忘不了在挎包里揣把菜刀,走在大街上谁多看他一眼谁就得倒霉,几句话不合菜刀就会抡上去。当年他是个典型的"玩主",好勇斗狠之余也能欣赏贝多芬的交响乐,肖邦的钢琴协奏曲,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此人1968年就自办沙龙,我曾有幸光顾过他的沙龙,结果去了一次就没脸再去了,原因是沙龙里的男男女女都会来几句法文,听得我一头雾水,挨了骂还以为人家在夸我。就这位老兄,30年后我再见到他时已经找不到他当年的影子了,他和我谈国家民族、地缘政治、部队建设、三峡工程。总之,全是国家大事,套句时髦的话,这老兄早已回归主流了,要说他曾有过背菜刀打架斗殴的历史,恐怕谁也不信。我常想,这一代人活得可真出彩,张力也未免太大了,就像《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是个"背着菜刀的诗人"。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如今已成栋梁,他们的成长过程本身就是不错的故事,从这故事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值得反思的东西。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父辈成长历程中这段隐秘历史,你试想,一个现役解放军将军在教育儿女时,大概和我们年轻时父辈教育我们一样,总是以正面教育为主,他的儿女们不会想到,倒退30年,这位父亲闹不好就是个在街头巷尾打架斗殴的"玩主"。
记者:你讲到了1968,小说一开始就将1968年的北京与1968年的巴黎相比,您怎么理解这个特殊的年份?钟跃民这样一批人与巴黎那些反抗资本主义体制的大学生之间究竟有何联系?
都梁:其实我在《血色浪漫》的引子里已经讲得很明白了,那时年轻人的叛逆思潮是世界性的,不止是中国和法国,美、英及整个欧洲、包括拉丁美洲都出现过激进的学生运动,其中法国巴黎的"五月风暴"是最引人注目的,也是最有代表性的。法兰西的革命传统为1968年的"五月风暴"提供了不竭的思想能源,政治家们提供了政治上形形色色的旗帜,萨特、马尔库塞、列裴弗尔提供了文化上的火药和汽油。像所有的群众运动一样,先是由大学生们挑头,随后工人们、市民们都卷入了。此时,巴黎的大学生们正沿着中国红卫兵走过的路,热火朝天地筑起街垒,高举着巴黎公社的旗帜在大街上冲杀,雄心勃勃地要在欧洲大陆上再来一次"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对于工人们来说,改善物质状况的诉求在这场风暴中退居次要,工人们并不满足于提高最低工资,缩短工作时间,他们更沉迷于一场反抗异化的主体的革命,一场身心俱焚的狂欢节。
在中国,这一段历史很少有人提及,即使是在当时,中国人正忙着"斗批改"
和"清理阶级队伍",除了在《参考消息》上简短地报导了一下,大部分国人都不知道在遥远的法国也如此热闹。这时,我小说的主人公们出场了,他们的情况和浪漫的法国青年不一样,钟跃民们已经提前两年行动了,到了1968年,他们早被逐出了政治舞台,政治上的失意加上少年张狂,使他们变成了"玩主",青春的激情转为好勇斗狠,过剩分泌的荷尔蒙使他们在街头巷尾疯狂追逐异性,严肃的政治术语成了他们调侃的笑料,以往的传统教育被彻底颠覆,甚至连起码的善恶是非、价值评判也因此而变得模糊不清。我认识的几个朋友,他们都出生在有文化有教养的家庭,"文革"前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1968年的他们已经成了一伙溜门撬锁的窃贼,在彼此的交谈中,议论最多的是切磋开锁技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在做坏事,反而认为这是一种特殊职业,而且极具传奇色彩,就像侠盗罗宾汉。
成年之后我遇到过他们,那时他们也回归了传统,成了正派人,有的当了教授,有的做了高官,当然也有穷困潦倒的。总之,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做了职业犯罪者,因为这些家伙运气不错,他们在进行不法活动时侥幸逃过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反过来想想,若是当年他们被抓住而判几年徒刑,情况恐怕就不一样了,闹不好就会出几个职业的智能型罪犯。人生的结局往往在于一小步。我想,这个地球上无论哪个国度,哪个民族,哪个人种,少年们的思维方式都差不多,不然就难以解释在1968年前后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叛逆思潮,因为恐怕没人进行过串联和煽动,起哄架秧子是少年们最津津乐道的事,我少年时也是如此,有时玩着玩着就把最初闹事的理由给忘了,胡闹就成了最好的理由。不过,当时的青少年们,无论是中国青年还是法国青年,都有个共同特点,在实施暴力的过程中还洋溢着浓郁的浪漫气息,称之为血色浪漫是很贴切的。
记者:从书名到内容,《血色浪漫》这部小说无疑是浪漫主义的。但是,在创作时,您的态度是不忏悔,不修正,真实的呈现,你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态度?
都梁:当年的红卫兵们无疑犯下不少暴行,但后来人们只是谴责他们,把他们形容成纳粹的"冲锋队",这恐怕也不大公正。如上所述,这是当时氛围影响的结果,你能指望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产生独立思考能力?
记者:对"文革"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来说,有钟跃民这样浪漫的结果的人太少了,大多数人的记忆是吃苦受难:失学、失业、下乡、回城、下岗;奋发、奋斗、失望,少数人成为今天社会的栋梁,更多的人处在社会底层的边缘,你怎样看待这样一批人的命运?
都梁:这句话是刘源先生说的,很精辟,他当年就读的北京四中是个高干子弟云集的地方,按理说这些人都具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出人头地是理所当然的,但刘源先生告诉我,他的同学中也有不少下岗失业,贫困潦倒的。这些人尚且如此,那么那些平民百姓的子女就更不用说了。其实不管哪一代人都有少数佼佼者,而大部分人都是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时代的变迁总会打乱他们以往的生活状态,别说"老三届"的人没受过什么教育,就算都受过高等教育又怎么样呢?知识也会老化嘛,关键在于你自己,如果一个人习惯于自己的生活常态,不打算进取,下班打打麻将,喝二两二锅头,老婆孩子热炕头,其乐融融,要能这么过一辈子倒也是件幸事,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问题是,如果有一天你的生活发生变化,你以往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不存在了,说得具体点儿,你工作的那家工厂倒闭了,你就会觉得天塌下来了,你的孩子上大学需要学费,你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你要重新找工作又发现自己无一技之长,年岁也不可能让你重新开始新的追求,那么你的怨天尤人就缺乏一定的理由,因为在你打麻将时别人也许在学习新的技能。我的生活态度是——学会放弃。当我没有经济能力时,我要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放弃别人都在享受的乐趣。你问怎样看待这样一批人的命运?我无法回答,只能重复一句,这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记者:评论家说这是一部有"信念"的小说,钟跃民是我们的文学中前所未有的人物。你怎么理解他们的说法?
都梁:我不知道评论家所说的"信念"是什么,我不过是给大家讲个故事而已,要是激发出读者们的什么"信念",那我感到欣慰,还是那句话,您有悟性,伟大的不是作家而是读者。大灰狼的故事够浅显的了,有悟性的读者还能由此引起关于国际政治、地缘政治方面的联想呢。至于钟跃民是不是我们文学中前所未有的人物,我不知道,这要由读者去评判,文学表现的是"这一个",我写的是钟跃民而不是别人,读者是否喜欢他也不是我关心的问题,有位女网友说,我不能嫁给钟跃民这样的人。我说这就对了,因为你和钟跃民毫无共同之处,钟跃民肯定也不会娶你,他怕你讹上他。还有网友说,钟跃民不像那个时代的人,也不像知青,因为我父母就当过知青,他们就不是这个样子,那是个多么纯净的时代啊,人们哪有这么贫嘴?男女在婚前彼此连手都没拉过。对这类判断我只能表示遗憾,因为知青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里面当然有各式各样的人,既有钟跃民也有李奎勇,如果你的父母就像李奎勇那样处在当时的社会底层,那当然就不会了解钟跃民那样在大院生长的孩子,但你不能因为自己或父母没见过这样的人就因此而断定世界上不存在钟跃民,人若是只从自己所处的角度判断问题那世界就乱套了。
■议论
李敬泽(文学批评家)
钟跃民依然是我们的文学中前所未有的人物,他经历了当代中国的历史,始终是时代漩涡的边缘上一个特立独行的细节。他是1968年北京的"玩主",是那个时代的"先锋青年"。钟跃民此后至今的全部生活都证明了一种桀骜不驯的自由精神,他拒绝成为"精英",拒绝成为"成功人士",他拒绝装孙子,他拒绝历史为他安排的命运和提供的机会,他拒绝在任何一个地方、一个社会位置上安居,他一直是一个背叛者,一个离家出走者,他一直保持选择和放弃的权利和勇气,他决心永远"在路上"。
中国当代小说中几乎所有"自由者"都有或多或少的《局外人》血缘,他们是不行动的,他们以不行动确证自由,而钟跃民在行动,他一直在行动,他足够地强大,以至于他可以主动地向外探索自我的边界,他不认为自由就是吊着脸子凡人不理,相反,他喜欢这个世界,他热爱生活,他必须喋喋不休地与人说话,在对话中,他与这个世界保持着有来有往的紧张关系。在对话中保持自由,这是钟跃民的力量和魅力的根源。
自由是艰难的、危险的,钟跃民能够坚持下去而依然完好,这必须归之于他的出身背景,他注定拥有广阔的天地,他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是奢侈和任性——我知道这么说对他不公平,至少我们知道同样的奢侈和任性是如何导致人的堕落,但我们必须考虑到钟跃民那个出身寒微的朋友李奎勇,对后者来说,自由是奢侈,或者说是挨饿的自由。
自----南方周末
ASP.NET的几个重要特点
当老鼠爱上大米
我哭了,第一次这么没有种地哭了,我一直不希望会有遗憾,结果却是伤心更多......
曾听过有人说,爱得越深,伤得也越深,那我呢,算是真真正正地爱过吗?
我爱过一个男孩,他叫旧,很怀旧的名字,我曾为他付出了很多,他也曾对我迁就宠爱了很多,很多时候我想,也许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很快乐的在一起,我是一个愿意选择爱情,而不愿意选择面包的女孩,我也明白着选择的错误,可是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就不会去后悔,如果后悔了自己曾经的选择,就是否认了当初的自己,不是吗?
在一个大雪飘飞的日子里我们分开了,于是我们从此边辗转在各自的幸福里,同时也匍匐在彼此的伤口上。我不断地问着自己,我们真的分开了吗?我不愿意去相信这个已经成为现实的定局,因为我不愿意去背叛自己的灵魂,我不相信我们在一起的那么多的日日夜夜,就这么轻易地化为了虚有,甚至还没来得及细细咀嚼,已经将过去化为了怀念。有人说,怀念是最奢侈的东西,于是我就相信了,所以我将自己把对他的怀念,深深地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将忧郁包裹着怀念,隐藏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
我依旧用尽自己所有的坚强,快乐地活着,我不希望任何朋友对我表露出任何的同情,我是个不需要人怜悯的可怜人,我这么想,所以我不得不坚强。后来我认识了新,新是一个很简单的男孩,他从不问我过多的事情,但是他是一个唯一看出我有故事的人,他也从不勉强我说出自己的故事,只是他却喜欢把他的故事告诉我。他说他有一个女朋友叫莹,虽然不很漂亮,也不出众,但是他就是喜欢她,非常地喜欢。我说,爱情很多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沉默就是爱。他笑了。我认识那个叫莹的女孩,一个确实不是很好的女孩,至少我认为她并不是很单纯,而且我也知道她并没有喜欢过新,她喜欢的是新的一个朋友沛......我想她答应新大概是为了接近沛吧!但是我并没有把这个告诉新,因为我不希望新受到伤害,但是最后他们还是分手了,分手的那一天,新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呆呆地睡了一天,男孩的伤心大概都要比女孩,要来得更加深沉一些,含蓄一些吧,我想。
看得出后来新和我一样,把那分内心的伤心埋藏在了心灵的深处,于是我就笑着告诉他,怀念是最奢侈的东西。他的回答让我十分惊讶,因为他说,过去了就不要再说你还想怀念......当时一种叫做伤感的东西敲击了我的心扉,但我依旧仅仅只是笑笑,很忧伤地笑......
我是一个喜欢打篮球的女孩,虽然打得不好,甚至很糟糕,但我就是固执地喜欢,新说他在寂寞孤单的时候,就喜欢在黑夜中淋着小雨打篮球。新是个篮球打得很好的男孩,他说篮球真是个好东西,你对它好它就会十倍,百倍地对你好,而且他永远不会背叛你,这点我相信,虽然我不是因为新而喜欢篮球的,但是我是因为新而更加喜欢篮球的......
新依旧爱在彼此寂寞的时候打篮球,然后再给我讲他和莹过去开心不开心的事,然后边讲边笑,但我知道他内心的泪一定决了堤。我说,如果想哭就应该哭出来的。他说,那你呢?
我想一想,爱一个人,可以爱得多久?是一辈子吗......
一天和朋友们一起唱歌,新也在,S·H·E的新专集刚刚出来,大家都在唱她们的歌,那时候我就发现了新的忧郁,很浓烈的忧郁......我问他是不是想起了莹,他笑了笑,半晌才说只要听到S·H·E的歌都会想到她。因为她最爱的就是S·H·E。我说,你还爱她吧?他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彼此不是恋人只是朋友。然后新就唱了一首歌《老鼠爱大米》,第一次听新唱歌,新的声音很低沉,并不优美,但是却很打动我,我想这个应该是最有感情的音乐吧......我笑了......
新把他和莹的所有事都告诉我了,只是从没有说过为什么莹要和他分手,我也没有问,因为同样的,我害怕他问起我和旧为什么分手......我们都是一样的,两个一样带着伤心的人走在一起,引起的大概就是更大的伤心吧,我想。冬天又来了,雪又下了,我像个孩子又伤心地哭了......
朋友说我应该和新在一起,新是个好男孩,我只是笑没有说话......承认自己是喜欢新的,但应该那不是爱吧,我真正爱的人是旧......很多时候真的不了解自己,也不想了解,因为害怕......新还有个朋友叫翔,他是一个等了我3年的男孩,这件事新是后来才知道的。
一天新说,其实翔很爱你,答应他吧......那一刻我愣住了,我承认当时的自己很恨新,没有理由的,一种莫名的感觉--自己真的爱上新了吗?后来回家以后我想了一晚上,想旧也想新,我是一个永远只会把泪流在枕边的女孩,所以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的泪水依旧湿润......
我问了我的一个朋友,我问他,如果爱一个人应该告诉他吗?朋友说,当然应该!我说,那如果连朋友都没得做了呢?朋友说,那么这种人就根本不值得作朋友!我笑了。后来遇见新我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他很坚定地回答说,他一定会告诉那个女孩,他爱她。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他不愿意欺骗自己。我说,那如果一个女孩爱你,就像翔爱我一样,但是你内心只把那个女孩当朋友,那你会答应她吗?他浅浅一笑,说,那要看是谁了,你问这个干嘛啊......我差点脱口而出了,因为我不想骗自己。我说,新,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他说,什么事?我沉默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说出口新一定会答应我的,但是......但是新也一定不是真心爱我的那个人,莹已经占据了他的整颗心......我不想要一段虚假的感情,我不想受伤害......新见我没有说话,他试探着说,翔真的很爱你......我沉思了一下,有点想哭但是克制住了,说,好,那我告诉你,新,如果你现在说我,应该答应翔,那么我现在马上就去答应他!这次新沉默了,他想了很长时间,说,如果你喜欢他你就答应他,不喜欢就算了吧!
我跑开了......那一刻说不上心情是怎样的,只是沮丧吧!我回家睡了一觉,本可以忘掉所有不开心的事的,但是电视却不争气地放了《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忍不住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想无论是旧还是新,他们都没有办法想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曾经旧被他的朋友们叫作"老鼠",而多年以后认识了新,也被他的朋友们叫作"老鼠",那我呢,是大米吗,围绕着两只老鼠面前,然后被伤得体无完肤......仅仅为了爱......
两只蝴蝶
学习JAVA的心得,jdk的配置
| Microsoft Windows 2000 [Version 5.00.2195] (C) 版权所有 1985-1998 Microsoft Corp. C:\>javac HelloWorld.java C:\>java HelloWorld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 java.lang.NoClassDefFoundError: HelloWorld C:\> |
| class HelloWorld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Display "Hello World!" System.out.println("Hello World!"); } } |
| java_home=c:\jdk130 (安装路径) classpath=.;C:\jdk13\lib\tools.jar;C:\jdk13\lib\dt.jar;C:\jdk13\bin; path= C:\jdk13\bin; |
| set classpath=.;C:\jdk13\lib\tools.jar;C:\jdk13\lib\dt.jar;C:\jdk13\bin; |
|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 java.lang.NoClassDefFoundError: Hello (wrong hello/Hello) at java.lang.ClassLoader.defineClass0(Native Method) at java.lang.ClassLoader.defineClass(ClassLoader.java:486) at java.security.SecureClassLoader.defineClass(SecureClassLoader. 1)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defineClass(URLClassLoader.java:248)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access0(URLClassLoader.java:56)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run(URLClassLoader.java:195) at java.security.AccessController.doPrivileged(Native Method) at java.net.URLClassLoader.findClass(URLClassLoader.java:188) at java.lang.ClassLoader.loadClass(ClassLoader.java:297) at sun.misc.Launcher$AppClassLoader.loadClass(Launcher.java:286) at java.lang.ClassLoader.loadClass(ClassLoader.java:253) at java.lang.ClassLoader.loadClassInternal(ClassLoader.java:313) |
实习中学到了很多
我实习的单位是一个比较小的单位,公司的关系都比较融洽,什么的事情都商量着做。我学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由于在学校里的条件所限我们的软件知识方面做的都比较好,但在电脑维护方面的知识少之又少,而且从没给人做过计算机维修工作,所以一切都要从零学起。刚开始实习时,办公室的同事给了我一些有关部门运营和计算机维护的公司的规章制度,让我对公司运营情况和计算机维护——特别是系统维护有了一定的认识,真正体会到了一个企业单位对人事的重视,理解了社会运营的一个小侧面,但关系到企业在广大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企业参与全国范围的计算机销售竞争的魄力及品牌亲和力。我们中有经验的大哥哥大姐姐还给我仔细讲解了计算机维护的每一款注意事项,经常领着我去进行顾客回访、产品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维护;后来,又让我参与了一些具体的工作,比如约定顾客、维修单开立、对外宣传以及具体维护工作。在部门领导及全体同事的帮助指导下,经过这么多天的学习、工作,我已熟悉整个电脑维护的流程,可以独立、熟练地维护电脑,比较准确地报出各种电脑故障问题。比如说:
面试有趣而刁钻的问题之最(转)
永远的战神 不老的传说!
总有一种力量让你泪流满面,总有一种进球让你热血沸腾,总有一备战忠诚让你痴心不改,总有一个名字让你无法忘记,他就是永远的战神--巴蒂斯图塔。
出身贫困的巴蒂更懂得珍惜自己的财富、名誉、身体,在球星绯闻和丑闻满天飞的年代,基本上没产生什么对之不利的新闻,以至于球迷把巴蒂看成了完美的代名词,更是许多女球迷心目中的好男人。
巴蒂并不是足球天才,他直到14岁才开始接触足球,他声称并不喜欢足球,因为足球往往被那些不懂足球的人掌控。当1993年巴蒂开始在意甲赛场上驰骋的时候,"bati-goal"才逐渐被球迷熟悉,披上紫色的佛罗伦萨战袍的巴蒂尽管没有获得意甲的最高荣誉,但他完美的外表、完美的人格和完美的进球为他赢得了全世界球迷的心。
他把青春献给了佛罗伦萨,在罗马赢得唯一一个意甲冠军,在巴蒂的心中,为阿根廷拿到一枚世界杯冠军才是他最大的梦想。在阿根廷人心中,自马拉多纳之后,巴蒂是唯一让他们顶礼膜拜的球星。的确,除了紫色以外,巴蒂的一生都蓝白色的阿根廷队,两届美洲杯最佳射手,两次美洲杯冠军,91年美洲足球先生。
世界杯赛场上的巴蒂也毫无逊色,至今他仍是唯一一位在连续两届世界杯上演帽子戏法的球员,他的国家队入球数也超过了马拉多纳。遗憾的是,他三次与冠军无缘,94年美国世界杯由于马拉多纳被查出服用禁药而气势低落,过早被淘汰出局;98年法国世界杯1/4决赛对荷兰,门柱挡住了巴蒂的冠军梦;2002年韩日世界甚至连小组都有没有出线。韩日世界后不久,巴蒂做出了一个让全世界球迷伤心的决定:从国家队退役。从此,我们再也无法看到那个满头金发,披着蓝白箭条衫的阿根廷9号。
这就是巴蒂,一个振臂欢呼,发明角球杆庆祝法的战神,一个视进球如草芥的狮子王,一个女人心目中的好男人,一个影响了一代人的阿根廷9号,一个不知疲倦追梦的人。,从潘帕斯草原到阿尔卑斯山脉,从纽维尔斯到国际米兰,我们祝巴蒂好运,愿"战神传说"永远让球迷记忆。
——至少让我永远记忆!
转自 新浪
让妈妈再恨我一次(转)
一个从很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很努力的念书,考上了大学。为了他的学费及生活费,田地里的父母日出而做日暮而归,老父亲的白内障因为没钱治疗而几乎看不清楚东西。他也很用功的学习,大本毕业后考上研究生,最后再考上了博士。很光明的前景在他面前。优秀的男人当然有女生抢着要,高校副校长的千金就爱上了他,娇媚的她让他觉得生活很是满足。可是,当她知道他的家在很穷的农村就不依不饶了,大骂他的血管里的"红苕血"。副校长利用某些关系让他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30万以上,并把女儿嫁给了他。妻子跟他约法三章:不能说他来自己农村,只说自己的父母是高校的老师;不能给农村的家再有任何联系;不准家乡的老乡来他们城里的家。看着眼前如花似锦的一切,他答应了。结婚的酒席上,来来往往的全是女方的亲朋好友。他也有想哭的冲动。从此,他只敢偷偷的寄钱回家,但都不会超过200。他怕家里人以为他在城里好了,来城里投靠他。
二年以后,他才告诉他的父母,他在城里结婚了。高兴得失眠的母亲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针的缝着小孙子的小衣服小裤子。收到农村寄来的包裹,有20来斤。他很难想象瘦小的母亲怎么把它们拿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妻子用两根指头捏着小衣服,真嚷嚷叫他扔出去,说有跳蚤。他想打她,忍了很久。最后,那包衣服的归宿还是垃圾箱。
有了儿子了,儿子满周岁的那天,家里很多的人。200平米的家人声鼎沸。他忙里忙外的招呼着。突然也有一刻想到老父亲。小区的保安在对讲机里说有人找。他以为是客人,兴冲冲的迎了出来。他在离开农村的家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才看见了他的父母。外面下着很大的雨,两老的头发都在滴着水,他愣住了。呆在门口不知所措。妻子看他半天没进来,也出来看。那时的脸色用文字根本无法描述。引两老进门。粘着泥的解放鞋一踩就吱吱做响,父亲的双脚在光洁的木地板上不知道怎么走路。他只有把他们带到厨房。然后给一脸不解的宾客说是找错了人的老人。妻子叫他赶快把人带人,没办法,他没办法对满屋的老总老教授总之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解释那是他的双亲。
父亲的眼睛完全失明了,大医院的医生说是耽误了时间,如果早几年一定不会失明的。看着那两只完全混浊的眼睛,他觉得他不是人。在宾馆里住了两周的双亲终于明白了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把他们迎进他们认为该进的家门。至于他的妻子,从那天的勿勿一面后就再没露过脸。他总说要带他们去看看大城。母亲看着父亲的双眸,说"伢,我们住不惯这里,我们回家。"
过了两个月以后,他终于以一次出差的名义回了老家。邻里乡亲都来看这个穷山沟里飞出的大人物。从乡亲们的言谈里,他知道,那次父母进城是把田地送给了别人种,把猪卖了,完完全全的是想去他那里安渡晚年。父母回到农村还对他们说,儿子对他们很好,不要他们走,但是他们住不习惯,想老家的人。还给大伙带了很多的"杂包"。老父亲摸摸索索的在家做饭,手上常有未愈的伤口;七十多岁的母亲还在田地为口粮而苦苦挣扎,做一会就直起身来捶捶自己的腰。
走的时候,他给了父亲两万块钱,说是两千块,十元一张的,要父亲细细放好,以后有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应急。他知道,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
少了婚检,却多了份永远的痛